五谷杂粮不可偏

   常言道:“五谷杂粮不可偏,粗细调膳保平安”。饮食宜忌历来是中医传统理论中的组成部分。许多患者和家属都提出过这个问题。目前说法有些不一,有的专家认为无须忌口,想吃啥就吃啥;有的专家则主张非常严格的忌口,让病人有些无所适从。
   我们认为忌口符合中医理论,文献中有不少关于忌口的要求,一些病例也有因饮食不慎导致“食复”(因饮食不当而致病情复发)的记载。有些忌口已是常识,如发烧病人不宜饮酒、过食辛辣,否则容易引致病情迁延。俗话说:“吃药不忌嘴,跑断医生腿”,不讲忌口,显然是不合适的。
   笔者认为,忌口要讲究,不宜过分严格;忌口要因人因病因治法而异,辨证处理;不分青红皂白,一概而论是不正确的。
   首先,要注意忌口与病情病性的关系,即针对疾病的寒、热、虚、实、脏腑表里等病证,结合食物的性、味全面加以考虑,凡于病不利的饮食皆为所忌。如癌症病人热盛毒深,口渴心烦,这时宜多吃水果如西瓜、米粥及一些清凉健胃、消渴除烦的食品,切忌过食辛辣及油腻之物;有的病人术后或放疗后出现胃阴不足证候,口干纳少,舌光红无苔,时有恶心,这时应当禁忌辛热、香燥伤阴的食品。上述两种情况再过食辛辣,对于热盛阴伤病情来说,无异于火上浇油,加重病情。反之,有些病人显现一派阳虚寒盛证候,如肢冷畏寒,高度水肿,尿清便溏等症,此时患者就不宜过食生冷,甚至水果,否则如雪上加霜,显然不利病情。总之,病中忌口,要与辨证相结合,病人所用膳食,必须与病情相适应,否则就非病人所宜。
   其次,是与服药有关的忌口。例如病人正在服健脾和胃、温中益气的中药,而饮食却摄取性凉滑肠之物就不相宜。芦笋一般被认为是抗癌食品,然其性凉味苦,有通便润肠作用,如用于脾虚腹泻的病人就非所宜。
   还有就体质而言,平素脾肾阳虚容易腹泻的病人,须忌食生冷黏腻滑肠食品;肺胃阴虚口干舌红的人,切忌辛辣香燥食品如辣椒、胡椒、生蒜、生葱及煎炒的干果等;黄疸忌油腻、肉食;水肿忌食咸味等。这些应该说也是常识。
   民间有所谓“发物”忌口的说法,所谓发物是指能够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的食物,基本与某些过敏性疾患有关,如哮喘、荨麻疹等,或者与疮疡肿毒有关,实践证明是有依据的,应予注意。这些发物一般指螃蟹、虾、蚶子、蛤蜊、海参、无鳞鱼、狗肉等。对于皮肤癌、某些脏器的溃疡型癌瘤,再吃这些发物显然不利病情,我们有过这方面的经验教训。
   笔者认为,忌口不宜过严,某些医生对癌症病人一律施以过苛的近乎吃素式的“忌口”,根本不符合肿瘤大量消耗人体营养的认识,无法保证病人“体虚进补”和营养的需要。
   一般而论,癌症病人无须忌食鸡、鸭、鱼、肉,只是不能过分大鱼大肉,这已是摄生常识了。有人认为,癌症“不能吃鸡”,这缺乏令人信服的科学依据。有的病人吃了上百只鸡,也未见病情加重。
   因此,癌症病人的忌口应该辩证地看,因人因病因治疗而区别对待。不能笼统地机械地规定吃什么,不能吃什么。虽然也要尊重古人和一些传统的忌口习惯,但对于那种过分苛求忌口,甚至故弄玄虚以致病人无所适从的做法是不科学的。因为,这也“忌口”,那也“忌口”,甚至连鸡蛋、猪肉之类都不敢吃,弄到最后,病人的营养状况日趋恶化,则与忌口的本意背道而驰了。
   笔者主张对癌症病人的忌口要辨证,不可不讲,不宜太严。食谱不宜太窄,应提倡食谱的多样化,予以必要的食补和食疗。可以高蛋白、高热量、高维生素饮食为主,以补充肿瘤对人体的大量消耗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大鱼大肉、过嗜肥甘厚味。有道是“烹龙炮凤何足贵,劝君杂食颐天年”。